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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普法宣讲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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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在11月28日,我校特邀神木市交通管理大队神盘中队杨智文队长一行3人做交通安全普法报告,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图片关键词杨队长生动的介绍了: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图片关键词杨队长特别强调了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图片关键词杨队长还介绍了驾驶车辆的年龄要求: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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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队长还和师生进行了互动环节,以提问的方式来了解、学习交规。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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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崔强强主任进行了总结发言:杨队长生动形象地给我们师生介绍了行人、乘车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在路上行驶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以血的案例告诉我们交通安全要时刻放在心上,希望大家听有所获,知行合一,立行立改,为自己生命负责,为文明交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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